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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展打击保健品“四非”行动

2013-07-03 2675

   从5月份起至9月底,上海市食药监局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简称“四非”)专项行动,发现上述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5月2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有各区县分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的打“四非”专项行动部署大会。会议明确,上海市将围绕三个“重点对象”开展打击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打击“重点对象”包括:一是以保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销售、违法(会议、讲座、上门)销售、委托加工为重点领域;二是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易添加违禁药物,以及易发生安全问题、违法宣传等违法行为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三是以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件持有者、总代理商、专卖店(柜)、药房、超市、成人保健品商店以及以往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等为重点单位。上海市局将通过摸底排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公开曝光等方式,深入开展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全覆盖检查。同时,倡议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积极向“12331”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实的举报实施奖励。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上海市局将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从制度设计上创新监管手段,包括研究形成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最严格准入的针对性措施;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保健食品网购规范等管理制度;健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并纳入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