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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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55条 本会终止须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理事会审议,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56条 本会终止前应在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57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注册地相关政府部门、本会主管部门监督下,本会的资产将无偿捐赠给世界自然医学组织、世界自然医学基金会或其他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机构。
第十二章 其它
第58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程序
常务理事会审定本会章程的修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