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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程

    2013-01-05

    第十一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第55条 本会终止须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理事会审议,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56条 本会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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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十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46条 本会经费来源46.1 会费。46.2 政府资助、社会捐赠。46.3 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活动或服务的收入。46.4 利息。46.5 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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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九章 秘书处第43条 秘书处是本会执行机构,管理本会的日常事务。第44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常务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第45条 秘书处在秘书长、常务秘书长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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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八章 官员第38条 官员及任期38.1 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及专门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审定任命。38.2 秘书长、常务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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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05

    第七章 监事会第35条 监事会为本会的监察机构。监事每届任期4年,期满可以连任。第36条 监事长和监事由主管单位选派。第37条 监事会职责: 37.1 依照章程检查本..